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依法依規(guī)妥善處置一起安檢糾紛,在保障司法場所安全的同時,通過耐心勸導有效化解矛盾。
當天,當事人李女士前往法院辦理訴訟業(yè)務。在例行安檢過程中,智能安檢設備顯示其隨身挎包內疑似裝有金屬物品。經人工復檢確認,包內物品中含有一把折疊刀具及打火機等物品。根據(jù)《人民法院安全檢查規(guī)則》及《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執(zhí)勤法警依法對符合管制刀具標準的物品予以暫扣。
面對物品暫扣決定,李女士起初情緒較為激動,要求立即返還物品。安檢人員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值班法警、大隊教導員及安保負責人逐級介入處置。工作人員通過“釋法+說理”相結合的方式,向當事人詳細講解人民法院安全檢查規(guī)則的具體條款,闡明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審判場所可能引發(fā)的法律后果。經過近40分鐘的耐心溝通,李女士最終認識到自身行為的不當,主動配合完成安檢流程。
“每件安檢糾紛都是普法的實踐課?!睋?jù)蛟河法院法警大隊負責人介紹,該院近年來持續(xù)完善“智能安檢+人工核驗”雙軌機制。針對常見安檢糾紛,專門制定“三級響應”工作規(guī)程,要求執(zhí)勤人員既嚴守安全底線,又注重人文關懷,通過“一次普法教育、一份告知文書、一張暫存憑證”的標準化流程,群眾配合度顯著提升。
來源:蛟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