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開區(qū)法院:多元共治 同向發(fā)力
長春經開法院積極構建訴前多元解紛格局,以“小調解”促進“大和諧”,生動詮釋新時代“楓橋經驗”的豐富內涵。近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綜治中心訴前調解窗口接待了一位前來咨詢離婚的女士,因符合屬地管轄原則,考慮到該糾紛可能引發(fā)訴訟案件,窗口工作人員將主體信息登記在冊后,將糾紛引導至調解室,由專業(yè)的調解員負責接待化解。?經了解,雙方結婚后,原告因工作變動常駐外地,雙方聚少離多,爭吵不斷,矛盾頻發(fā)。被告不同意離婚,但原告仍堅持離婚。家事糾紛事關家庭和諧、社會穩(wěn)定和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為了引導雙方通過非訴方式解決糾紛,調解員及時通過電話與男方進行溝通,了解雙方矛盾原因,勸導雙方要理性對待婚姻,為子女健康成長考慮,希望雙方能找到合理途徑修復感情。因此糾紛涉及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撫養(yǎng)費支付、探視權以及財產分割等多項問題,在確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后,將此糾紛通過訴調對接程序流轉至訴訟程序。為減少群眾訴累,提供環(huán)節(jié)更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司法服務,經開法院在綜治中心速裁法庭開庭審理此案。庭審后,法官針對雙方爭議問題再次組織調解,通過耐心溝通和釋法明理,對于當事人的訴求和困惑均進行了解答,最終推動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現場制作調解書及生效證明向雙方送達。 “真的不敢相信,不用去法院且只跑一次就解決了我們的問題!”雙方當場收到調解書后都很驚訝。 “這是多元共治工作模式發(fā)揮的積極效能,希望你們以后都能開始新的生活。”法官表示。2024年,為了加大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力度,經開區(qū)決定對綜治中心進行改造升級。經開法院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迅速響應,并立足自身工作實際,在經開區(qū)綜治中心設置法院訴前調解窗口、專用調解室,并派駐2名工作人員常駐進行訴前調解、案件分流和訴調對接。同時,經開法院立案庭設立速裁法庭,在綜治中心接入法院專網,實現調解、審判數據在綜治中心和法院之間傳輸,由法官指導和開展訴前調解、司法確認、速裁快審等便民服務,通過整合社會治理資源、聚合專業(yè)調解力量進行調解,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解紛服務。下一步,經開法院將持續(xù)在糾紛化解、調解指導、法律咨詢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撐,通過綜治中心的資源整合,由政府相關部門、街道、社區(qū)及各類調解組織共同參與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推動多元共治模式落深落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真正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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