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謝謝,感謝法官……”一名老漢緊緊握住長白縣法院執(zhí)行法官的手久久不肯放手,不斷地道謝。
這其中到底發(fā)生了什么讓他有如此舉動?
原來在2016年,該縣新房子鎮(zhèn)某村梁某給本鎮(zhèn)另一個村的平某打電話說:“老平,你看咱老哥倆已有一年多時間沒有在一起聚聚了(意指喝酒),晚上有空么?喝點……”接到電話的平某稍加思索認為梁某最近種樹苗,買藥材,生意做的不錯,和他一起喝酒加深一下感情,估計也會給自己提供些信息走致富路,何樂而不為,于是果斷答復同意一起吃飯。
在酒桌上,梁提出自己生意最近做的正風生水起,可是自己家沒有車,想讓老平幫忙跑跑運輸。老平一想自己在家也沒有活,如果這個活攬下了一年也能掙不少,就同意了。
之后,不知不覺老平為梁運送各種貨物一年半時間過去了,至2017年5月梁某已欠平某五萬余元運輸費,得到的只是一張欠條,后經(jīng)多次找梁某索要均無果后,老平再也忍不下去了,只好訴至法院。
2018年1月長白法院經(jīng)審理判決梁某償還欠款及利息給老平。
2019年初,梁某不按時履行法院判決書所確定的向平某歸還本金和利息義務,遂老平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恰逢省高院開展 “春雷行動”,長白縣人民法院的這個案件正是涉民生,追償勞動報酬的案件。引起了長白縣法院執(zhí)行局的高度重視。
2019年2月24日正逢雙休日,長白縣法院執(zhí)行局接到平某強制執(zhí)行申請后,立刻行動,為了防止被執(zhí)行人梁某藏匿、故意躲避執(zhí)行,執(zhí)行法官清晨4點便驅(qū)車出發(fā),6點到達目的地將梁某傳到了八道溝法庭,執(zhí)行法官向梁某闡明利害關(guān)系,并通過前期準備了解到梁某手上有沙參后向其提出將沙參作為擔保。
期間,申請人平某了解到梁某目前還款有難處提出如梁某盡快還清借款本金愿意放棄利息。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
老平看到還清借款有望長舒一口氣出現(xiàn)了本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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