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倆是人民信得過的好法官、好助理?!睆埬吃诟兄x信中寫道。學生家長也坦言:“法官沒有簡單判決,而是設身處地為我們著想,這樣的結果我們心服口服。”
近日,長春市九臺區(qū)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通過耐心溝通、釋法明理,促使雙方達成和解,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化解了矛盾糾紛,當事人向法院送來感謝信,對法官的公正司法和為民情懷表示由衷的感謝。
原告張某將自家位于學校附近的房屋出租給李某用作伴讀,雙方簽訂了為期兩年的租賃合同。然而,李某僅租住兩個月后便不告而別,且未支付租金,也拒絕與張某聯(lián)系。張某多次嘗試溝通未果,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租金及違約金。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仔細查閱卷宗,發(fā)現(xiàn)該案事實清楚,但被告方失聯(lián)導致調解難度較大。為妥善化解糾紛,法官多方查找,最終聯(lián)系到李某。起初,李某情緒激動,表示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繼續(xù)履行合同,才選擇搬離。法官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從情理法多角度進行疏導:一方面向李某釋明合同的法律效力及違約后果,另一方面勸導張某理解對方的實際困難。經過多次溝通協(xié)調,李某認識到自身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表示愿意分期償還租金;張某也同意放寬還款期限,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
初審:韓蕊
復審:謝剛
終審:劉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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