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女職工的法律意識,提升其依法維權能力,3月6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付婷婷走進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為女職工們進行了一場婦女權益保護方面的普法宣講活動,受到熱烈歡迎。
活動開始,付婷婷結合具體案例,對女職工勞動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了詳細講解,明確指出用人單位不得在招聘時對女性設置不合理門檻;不得在女職工“四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圍繞婚姻家庭、財產權益等與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付婷婷認真解讀了《民法典》中婦女權益保護的相關條款,特別強調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如果沒有得到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事后追認,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避免了女性無辜背負債務的風險。
在活動現(xiàn)場,還設置了互動答疑環(huán)節(jié),女職工們就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踴躍提問,付婷婷耐心細致地一一解答,并給出專業(yè)的法律建議。女職工們紛紛表示:這次活動太有意義了!不僅增強了大家的法律素養(yǎng),也為營造公平、和諧的職場環(huán)境和社會氛圍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初審:馬千卓
復審:徐婧
終審:王喜君
主辦單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 吉ICP備10201797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