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艦是通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部副主任、五級檢察官助理。參加工作以來,在刑事檢察、政治部等多個業(yè)務與綜合崗位扎實工作,2016-2019年度連續(xù)四年受到嘉獎,先后榮獲“通化市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通化市優(yōu)秀青年志愿者”等稱號。
忠誠履職,積極投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2018年12月,張艦參與辦理全國掃黑辦、公安部、省掃黑除惡專項領導小組掛牌督辦的張某等35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專案,他忘我工作一個半月,共審查刑事卷宗194冊,核查涉案資產金額人民幣約3億元,向掃黑辦移交“保護傘”線索16條,做到效率與質量兼?zhèn)?。在第二次案件開庭時,他的妻子已到預產期,他沒有向組織提困難,只在庭審間隙關注妻子情況,所幸在庭審結束第三天,他的妻子順利生產。2019年11月,他參與辦理省掃黑除惡專項領導小組掛牌督辦的王某等38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專案,他經(jīng)常工作到深夜,一個月審查刑事卷宗90冊,核查涉案資產金額人民幣4600余萬元。最終王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深挖細查,精準查辦黑惡犯罪“保護傘”
2019年5月,張艦參與辦理崔某職務犯罪專案。崔某系張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保護傘”。為保證偵查方向和質量,他提前介入案件,在省紀委廉政教育基地連續(xù)工作十余天,直到舉行婚禮前兩天才帶著愧疚返回通化。期間共審查卷宗300余冊,核查涉案資產金額人民幣約2.5億元,提出補充偵查證據(jù)144條,移交相關人員違法違紀線索20余條,確保了該案順利審查起訴。
強化監(jiān)督,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從事刑事檢察工作以來,張艦以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和勇于擔當?shù)穆殬I(yè)精神,輔助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難案件320余件,無一錯案。2017年參與辦理的輝南殺警案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參與“4?10”專案組成功辦理遼寧省李某職務犯罪案,最高檢聽取了案情匯報。2018年參與辦理了 “6?10”特大電信網(wǎng)絡詐騙專案,該案涉案人數(shù)眾多,詐騙被害人1235名,騙取財物共計9000余萬元。在參與辦理龔某等六人特大新型網(wǎng)絡販毒案過程中,他克服時間緊迫等困難,奔赴廣州僅用兩天就完成了證據(jù)核實工作。2019年參與辦理于某搶劫致人死亡一案,他認真核查全案證據(jù),多次向公安機關提出補充意見,經(jīng)核查認定該案搶劫致人死亡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最終檢察機關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得到省院支持,使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免于責任追究,做到不枉不縱,案結事了,維護了公平正義。
開拓創(chuàng)新,在平凡的崗位彰顯人生價值
張艦不論在何種崗位,都把學習積累應用于實踐。在干部處工作時恰逢司法體制改革,他勤于探索,獨立完成通化地區(qū)相關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分析、上報工作。在工作力量薄弱、很多退休人員聯(lián)系困難的情況下,完成全院151人次養(yǎng)老保險信息采集及本人簽字工作,參與完成全院90人次干警檔案審查及簽字工作。任市檢察院團委書記期間,他規(guī)范組織團員學習,組織開展籃球賽、乒乓球賽、志愿者服務等青年活動,在全市“青年大學習”主題團課學習中多次得到團市委表揚。2019、2020年度市院團委連續(xù)兩年被評為“全市優(yōu)秀市直團委”。他珍惜每一次學習培訓機會。2016年參加公務員初任培訓班,被市委組織部評為優(yōu)秀學員;2018年參加最高檢網(wǎng)絡犯罪案件辦理專題研修班,被國家檢察官學院評為優(yōu)秀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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